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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居住证办理条件
江门居民证办理条件包括三点
(1)居住时长的要求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也就是至少有半年居住登记的),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2)缴纳社保要求
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3)产权房屋要求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2、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江门居住证办理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江门居住证办理流程包括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内部审核;
4、制证:*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江门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江门保障房只租不售 江门保障房申请条件一览
自2012年期,江门将所有保障房源变为只租不售的公租房,也就是说,江门保障房申请条件变成了单纯的江门公租房申请条件。
自2012年起,江门将所有保障房源变为只租不售的公租房,也就是说,江门保障房申请条件变成了单纯的江门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2年《江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经江门市*同意,开始实施。《方案》将江门市所有保障房源变为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所有保障对象将纳入公租房适用范围。在公租房来源方面,将江门市住建局原有的住宅型直管公房也纳入其中,此外正研究在集体土地上试点建设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上,除了财政拨款外,还将进行专门的债券融资。
江门保障房申请条件
问: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江门公租房?
答:市住建局表示,从今年起,公租房保障适用范围从收入限制和住房条件限制上就已涵盖以往所有不同体系的保障对象。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595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7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就可申请公租房,其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30元以下,家庭财产净值人均4万元以下可获优先安排。
问:集体土地上建保障房,是否会导致部分商品房项目乘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并流入市场?
答:市住建局表示,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方案》规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房源须整体确权为公租房,不得分拆确权,这就杜绝了商品房项目“搭便车”的可能。
保障对象:全纳入公租房适用范围
据记者了解,江门市近期住房保障工作的计划,就是在“十二五”期末,江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而用以保障这一目标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将全部为公租房。
据《方案》描述,江门将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将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只租不售,统一归类为公租房。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其供应对象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这一政策实施意味着以往分别由廉租房体系、经济适用房体系保障的人群对象,将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之内。
房源:纳入住宅型直管公房,开展集体用地建设试点
据江门市住建局表示,公租房除了拥有江门户籍的市民可申请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加上收入限制的放宽,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将越来越广,因此公租房房源也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方案》规定公租房的建设模式分为*投资或统筹建设,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两种。
在*投资或统筹建设方面,《方案》表示将把江门市住建局管理的住宅型直管公房也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中。据记者了解,直管公房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的或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据江门市住建局*马克烈表示,公房管理的新路子就是将公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统一管理,这种办法可以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据悉,江门市住建局计划利用直管公房出租合同期限为过渡期,按租约到期的顺序,逐步将租约期满的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成套的直管公房转化为公租房,并按照公租房管理办法管理。租赁合同到期后,原租户可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重新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租住原住房。
而在社会力量建设方面,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省正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试点,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方案》也提出,按照控制规模、优化布局、只租不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流转的原则,在积极开展利用集体用地建设公租房试点工作。
资金来源:发行专门债券融资
根据今年江门市财政预算,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支出需求达到了27,951万元,为此江门市*今年需通过财政拨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通过银行*等方式来解决,其中今年财政预算安排以及去年廉租房结余资金等财政拨款仅7500万元左右,其余需要通过各种途径解决。
为了保证未来公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江门市*作出发行专门债券的新尝试,据《方案》表示,江门将以滨江建设投资有限*作为公租房投融资*的主体,整合相关国有资产*,扩大规模达至*规定符合发行债券的相关条件后,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专项用于公租房建设。
江门租写字楼需要注意什么
租写字楼都要注意什么
1、写字楼租金是按照平方来计算的,写字楼通常都是一个大产权证,每个可以租赁的地方都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写字楼的租户想要租用多少面积是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的。所以写字楼的租金必须按照租赁的面积来计算。
2、写字楼在租赁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费是不算在租金内的,需要另外缴纳。因为整个写字楼的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好不好,和物业管理*的管理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不同的物业*对收取物业费的标准屙屎不一样的有高有低。所在准备租赁写字楼的时候需要咨询清楚物业管理情况以及支付方式等。同时要了解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哪些。
3、通常刚开始租赁的写字楼是毛坯房,虽然有些写字楼会做简单的吊顶或者地板装修,但是大多的租户都要对房子再次进行装修,所以出租人会给租户一些时间用来装修,这期间是不会收取房租但是要收取相应的水电费等。除了这些还应当注意其他问题,查看出租户是具有营业执照、车位问题如何解决车位是否收费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的条件都应该体现在合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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