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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宜春公积金*查询

宜春住房公积金*额度期限与利率是多少

现行公积金*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具体公积金*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能力、公积金*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能力计算的*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月应还款总额】×*期限(月)。其中还*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额度:*额度=房屋价格×*成数。其中*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最高限额计算的*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70万元。

东莞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宜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可以提取,然后再买房。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1.登陆到你所在区或者市的公积金网站。

2.根据页面提示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以及密码进行登陆。

3.点击查询。(如果你登陆不进去,有可能你的公积金办理时间太短还没有上网。还有一种可能你的姓名报错了,你*给你办理公积金的时候有可能把你名字中的某个字搞错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撰写年度工作情况总结,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负责内外联系,上传下达与综合协调、来信来访、投诉受理工作,做好来客的接待等服务工作。

3、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文字材料的整理。

4、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做好报刊杂志发行、订阅工作。

5、负责中心的文秘工作,起草文件,做好打(复)印、分发及核对文稿等服务工作,做好电子政务系统工作。

6、负责中心人事劳资、后勤、文件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添置、报损和各类办公资料、办公用品的回收等工作。

8、负责中心考勤、考核和大厅管理工作。

9、负责中心车辆、卫生和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本中心的业务督查工作。

2、负责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

3、配合市财政、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4、负责中心业务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5、负责中心业务信息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

6、负责中心机房、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7、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及《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2、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增值收益计划及资金分配计划。

3、负责经费的请领、报批等全部收支的会计核算,负责各项资金的分类管理,归口运用等各级总分类核算和明细类核算。

4、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定期向住房管委会和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5、负责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报表的报送工作。

6、负责各县市办事处财务培训和业务指导。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偿还等日常业务。

3、依法督促全市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4、负责组织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按年调整。

5、受理单位缴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6、负责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年度对账、业务查询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账单、打印年度个人及各单位对账单整理移交归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7、指导各办事处归集业务。 1、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管理方法》。

2、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工作。

3、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调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清理、回收工作。

5、负责担保保证金的受理、结算、解付工作。

6、负责逾期*的催收工作。

7、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个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8、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的档案管理工作。

9、指导各办事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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