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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租房信息(在来宾怎样申请廉租房子)

来宾租房信息(在来宾怎样申请廉租房子)

来宾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法律主观:

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5、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客观: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对开发建设和购买的廉租住房,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土地、规划、计划、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第七条廉租住房必须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装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租房规定住几个人合法

*规定租房多住几个人*规定租房多住几个人

对于*规定租房多住几个人这个问题,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这个问题吧!

大多数城市规定一间居室多只能够住两个人,并且人均居住范围不得低于五平米;当然具体的居住人数还是看人均面积和每个地方的规定,所以在租房时,提前到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去咨询,或者去辖区的居委会等部门去询问一下。

在租房时,一定要记得查看房主的身份信息以及房子信息,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被二手房东欺骗,同时还要了解清楚房屋是不是二手房东的房子,如果是中介就要查看营业执照,看是否靠谱。

在入住前,要记得对屋子里的各类设备检查检验,看看家具以及电器是否有损坏,同时要详细的记录下来然后和房东做好沟通,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另外付款的时候需要缴纳押金,这个时候如果能够少交就尽量少交,防止以后房东找借口不退还。并要求房东开具押金证明,一定要把收据好好收起来,日后好有个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出租新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怎么样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来宾市人民*为贯彻落实*、*关于“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努力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了“市场供给为主体、*保障为补充”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和“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分层次调控体系,推进公租房建设,建立打破城乡、地域和户籍差别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对象扩大到既享受不到廉租房保障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群体。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

24号)精神,按照市人民*“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投资并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来宾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2019年来宾小学学区划片划分方案公布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适度规模、免试入学”的原则,以学生户籍及其父母(含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安排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年满6周岁有我区户籍(含来宾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指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或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得安排入学。

(二)初中:有我区户籍(含来宾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1.城区小学、八一小学

(1)学区新生预报名。8月20日,有来宾市城区户籍、八一街道办辖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到学区小学办理预报名手续。

征地搬迁安置户子女入学安排: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及复印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安置房有效证明及复印件、兴宾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开具的有效证明(由搬迁安置户所在村委或社区统一到区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办理并交到相关学校)直接到学区小学办理预报名手续。征地搬迁安置户子女入学,原则上根据安置房地址由学区小学负责安排,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确定学区学校原则: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仅有一处*产权房的,按照该处产权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多处*产权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既有*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产权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有来宾市城区户籍,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未办好房产证的,按照所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但需出具购房合同及开发商开具的证明材料;父母在城区有*产权房但学生户籍不在城区的,原则上根据产权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但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有来宾市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实际居住地地址确定学区学校,但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安排入学原则:学区小学依次按下列条件安排新生入学(条件列前优先安排):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人户相一致的(即户籍与房产证地址一致);有来宾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人户不相一致的;父母在城区有合法房产但不属于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有来宾市城区户籍、但父母在城区无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即只有单证),学校视学额情况安排,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学区新生(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8月21日,学校根据学额情况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预报名手续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给学校查验:①父母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父母一方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流动人口居住证及复印件(兴宾区籍以外提供,实际居住须满一年以上);③父母(至少一方)在来宾市城区务工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合同、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社区开具的务工就业证明,有效期须满一年以上);④房屋租赁证明及复印件(实际租住时间须满一年以上)、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学生居住地学区小学负责安排(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如果学区小学招生人数已满,8月26日、27日由家长持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

(3)实地核验和新生名单公布时间。实际居住是学校安排入学的前提条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新生预报名后,由学校派教师会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学生住所实地核验,核验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25日。学校根据预报名时录下的*通知家长,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开展核验工作,经核验情况属实的方能取得入学资格,8月26日学校将录取名单在校园内公布。

2.城区初中、乡镇中小学校

(1)城区初中学校、乡镇中小学校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27日、28日进行。城区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进行招生,乡镇中小学以本校服务的行政区域作为学区进行招生。

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城区初中学校所辖学区依次按下列条件安排新生入学:房产证、来宾市城区户籍(非农业户籍、居民户籍、农业户籍)、征地搬迁安置户、无来宾市城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等)。若学区学校招生人数已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确保城区小学毕业生全员入学。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城区初中就读需于8月22日、23日到区教育局教研室预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初验(提交材料与小学非学区新生预报名所需材料相同,另外还需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区教育局教研室根据学额情况将名单安排到相应的城区初中,由城区初中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的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与城区小学相同(详见城区小学“实地核验和新生名单公布时间”)。

(二)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城区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24日前发出,乡镇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5日前发出。

四、工作要求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的要求,严守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不正之风,维护招生秩序和教育公平。同时,要积极向当地人民*、街道办事处汇报招生工作情况,请求当地人民*、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一)严禁超范围招生。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所有学校都要严格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

(二)严禁提前招生。任何学校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招生,不得提前。(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组织学生面试等行为,均视为提前招生)。不得在学区范围外进行各种招生宣传。

(三)加强宣传工作。城区学校于招生前一个星期必须将本校学区、招生工作要求、招生*等公布在学校门口,指定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接受招生报名咨询,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乡镇中小学要多渠道做好招生宣传,小学升初中要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全员入学。

(四)必须均衡编班。学校进行招生时,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新生进行入学分班考试,也不得按学生成绩设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一律将生源均衡编班,同年级教师一律均衡搭配,随机确定教学班级,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等基本均衡。

(五)建好新生档案。随着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的深入实施,定向扶持生的招生比例已提高到50%,且今后仍将逐步提高。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新生的学区生与非学区生身份甄别工作,并分类整理归档。同时,要加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告知学生和家长非学区生将不能享受该项政策,了解高中定向扶持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学校。

(六)加强督查指导。各教育*总校对各校区、各中心小学对辖区完小的招生工作要进行布置、检查和指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好新生入学关,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招生工作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广大学生的切实利益。各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学校招生工作,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将今年的招生工作做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来宾市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1.兴宾区实验小学教育*

实验小学总校(含新兴校区):沿市*局兴宾分局西面码头→西南一路→东南一路→东南一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中南路→中南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新兴路→新兴路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新兴北路交叉路口→新兴北路→新兴北路西→新兴北路西与祥和路交叉路口→祥和路→红水河北岸——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

四小校区、镇西校区:沿湘桂铁路大桥(北)→湘桂铁路与东南一路交叉路口→东南一路→西南一路→市*局兴宾分局红水河码头——这一线范围内区域。其中,以东二路为界延伸至红水河,东片(含东二路以西挂“东二路”门牌号的)属四小校区学区,西片(门牌号挂“东二路”的除外)属镇西校区学区。

水落校区:以湘桂铁路为界,铁路东面所有城区区域。

2.兴宾区第二小学教育*

第二小学总校:沿大桥路→大桥路与天然桥路交叉路口→天然桥路→永鑫大桥南→红水河南岸、西岸——这一线范围内区域。

长岭校区:以来良路两旁三角地、长岭社区及附近区域为学区。

3.兴宾区第三小学教育*

第三小学总校:沿新兴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延伸至中南大道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盘古大道→盘古大道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古三路交叉路口→古三路→古三路与维林大道交叉路口→维林大道→维林大道与新兴北路交叉路口→新兴北路→新兴北路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新兴路→新兴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这一线范围内区域。

翠屏校区:沿湘桂铁路与来合铁路交汇处→来合铁路→来合铁路与沙来路交叉路口→沙来路→红河小区(新兴北路130号至新兴北路80号)→红河小区南面铁路→红河小区南面铁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中南路延伸至中南大道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盘古大道→盘古大道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铁北路交叉路口→铁北路→湘桂铁路——这一线范围内的城区区域(不含平西社区)。

平西校区:以平西社区及附近区域为学区。

4.来宾实验学校教育*

实验学校总校:沿湘桂铁路与来合铁路交汇处→来合铁路→来合铁路与沙来路交叉路口→沙来路→红河小区南面铁路→红河小区南面铁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中南路→中南路与东南一路交叉路口→东南一路→东南一路与湘桂铁路交叉路口——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

5.来宾祥和小学教育*

祥和小学总校:沿滨江北路与祥和路交界处→祥和路→祥和路与新兴北路西交叉路口→新兴北路西→新兴北路西与维林大道交叉路口→维林大道→维林大道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盘古大道→盘古大道与红水河大道交叉路口→红水河大道→红水河大道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桂中大道→桂中大道与泉南高速公路交叉路口→磨东大桥(北)——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

城南校区:(1)沿长梅上村→高岭路→来华大桥(南)——这一线以西的城区区域;(2)沿磨东大桥(北)→泉南高速公路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桂中大道→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华侨大道→华侨大道与新侨路交叉路口→新侨路西延伸至之江河——这一线以西、以南范围内的城区区域。

6.兴宾区政和小学教育*

政和小学总校:沿柳来路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古三路交叉路口→古三路→古三路与维林大道交叉路口→维林大道→维林大道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盘古大道→盘古大道与红水河大道交叉路口→红水河大道→红水河大道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桂中大道→桂中大道与泉南高速公路交叉路口→泉南高速公路→泉南高速公路与铁北路交叉路口→铁北路→铁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迎宾路→迎宾路与来合铁路交叉路口→来合铁路→来合铁路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

宁柳校区:泉南高速公路以西沿泉南高速公路与桂中大道交叉路口→桂中大道→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华侨大道→华侨大道与新侨路交叉路口→新侨路→新侨路与之江路交叉路口——这一线以北的城区区域。

古三校区:以古三社区及附近区域为学区。

7.兴宾区民族小学教育*

民族小学总校:沿大桥路(大桥路28号-324号)→来宾电厂生活区圆盘→长梅路→长梅路与红水河大道交叉路口→红水河大道→来宾二桥(南)→红水河南岸——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泉南高速公路以西至高岭路的长梅社区区域属兴宾区民族小学管辖的长梅小学学区。

河西校区:沿长梅路与泉南高速公路交叉路口→长梅路→长梅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大桥路(来宾电厂生活区圆盘旁大桥路332-1号)→来良路口(大桥路736号)——这一线范围内的区域。

飞龙校区:沿来宾二桥(南)→红水河大道→红水河大道与长梅路交叉路口→长梅路→长梅路与泉南高速公路交叉路口→磨东大桥(南)——这一线范围内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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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来宾怎样申请廉租房子

法律主观:

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法律客观: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八条

建设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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